1.应届毕业生 ①毕业两年内具有派遣资格的应届毕业生; ②具有相应学科、学段教师资格证; ③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,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(非专接本)、学士及以上学位,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;其中应聘小学段职位的“985”院校毕业生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(非专接本),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,中共党员优先; ④英语学科教师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;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; ⑤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; ⑥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,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。 2.在职教师 ①具有3年及以上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一线教学经验; ②具有相应学科、学段教师资格证; ③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,且须达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; ④截至2020年6月30日,具有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(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(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);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(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(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); ⑤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,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; ⑥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优先; ⑦省、市(设区市)名师、杰出教师、拔尖人才或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、学科教学比武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或设区市的市级一等奖者优先; ⑧滨海新区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。 |